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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5 15:34:48 来源:长润农业网

姐为妹伸冤二十载

姐为妹伸冤二十载

1985年9月2日下午,该镇农民王胸宽一家正在兴高采烈地乔迁新居。小女儿王清侠把平板车架在老邻居罗淑萍家的门旁,正往车上抬装粮食的泥缸时,罗淑萍从家里跑出来,指责王清侠挡了她家的路。

随后,王清侠与罗淑萍两人由争吵发展到厮打,罗的丈夫和大女儿也加入进来,三人殴打王清侠一人。愤怒的王清侠把罗淑萍推倒在地,罗淑萍火冒三丈,扬起粪耙子,将王家板车上的泥缸砸个稀巴烂。街坊四邻闻讯赶来,拉走了王清侠,平息了这场风波。

次日上午9时,罗淑萍被家人用平板车拉进了石弓区医院。

石弓区医院的原始病历是这样记载的:“罗淑萍额上、腿上各紫一块,体温、肝脾、神经、心肺均正常。”

罗淑萍在区医院的观察室里躺了四天四夜国内现有很多厂家的机器都可以到达国际公认质量检测标准,镇里领导多次要求王清侠的父亲王胸宽给罗付点医药费,并把罗从医院接回家,算是给对方一个台阶下。可王胸宽表示坚决不去接。

9月26日,王胸宽被叫到镇党委,镇领导叫他付医药费,他不服,一口拒绝。镇党委就把他拘禁了8天8夜。就这样,王胸宽还是不屈服。

虚假病历断送少女一生

罗淑萍在区医院躺了28天后,又转院进了涡阳县人民医院。这起冤案的大幕自此拉开。

在涡阳县医院入院病历上,医生对罗淑萍的初步诊断是“脱水性酸中毒、电解质紊乱、浮肿待查”。而就在这份入院病历的角落上,涡阳县医院内科主任张某后来却添加了两行小字:“补充诊断:胃神经官能症、抑郁性精神分裂症。”

罗淑萍在涡阳县医院住了104天出院,其出院病历上的最后诊断是:“水性酸中毒,胃神经官能症。”稍后,她又转入阜阳地区医院就诊。三度住院共花去医药费759.67元。为此,罗家向王家索要3900元的医疗费,未果,遂将王清侠告到石弓镇法庭。该法庭调解不成,又将案件转到涡阳县人民法院。

到法院打官司,最重要的是证据。张某既不是罗的经管医生,也不是罗的主治医生,对罗的伤情根本不了解,却在给法院的“医院证明”中写下了如此诊断意见:“罗淑萍因反复呕吐,不能进食一个月入院,追问一个月前曾被邻居打过,当时头部、面部、腹部多处被拳击足踢。经当地治疗,外伤已愈,但仍长期失眠,恐惧伴反复呕吐,不能进食转入我院……目前诊断:1.抑郁性精神分裂症;2.胃神经官能症;3.小脑功能受损。原因:受攻击后引起。”

按常规,医院出具伤情证明,必须有医务处或门诊部的盖章,才算合法有效。但这份“医院证明”盖的却是张某所在内部结构相对疏松的内科印章,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

可能张某自己也没想到,他开出的这个虚假“医院证明”从此断送了花季少女王清侠的一生。

王清侠光滨藜被判“有罪”

涡阳县法院拿到这份“证据”后,在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质证的情况下,其审判委员会就作出决定,于1986年1月17日将王清侠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关进涡阳县看守所。

王清侠的父亲王胸宽跑到省委信访接待室,反映涡阳县法院办案不公。在上级的干预下,1986年6月,涡阳县法院请阜阳地区司法鉴定小组对罗淑萍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是:“罗淑萍未发现有重性精神病的表现,卷中也未见重性精神病的依据,故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可以排除。结论:罗淑萍患神经症,发病与被打时受到的精神刺激有关。”

这份先否定,后又肯定的司法鉴定报告,到了涡阳县法院某些法官的手里,就成了断案的依据。1986年8月12日,涡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清侠因犯轻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赔包括实心或空心微米级尺寸的针偿罗淑萍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1282.87元。

王、罗两家对一审判决均不服,上诉到原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1986年11月24日,阜阳地区中院作出了撤销一黑枝柳审的判决,改判对王清侠免于刑事处分,赔偿罗淑萍医药费等800元。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几天后,阜阳地区中院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好端端的一个闺女疯了!

再说王清侠,她被关押到涡阳县看守所不足3个月,就因不堪屈辱而导致精神分裂。

1987年1月中旬,已经关押1年的王清侠本该“刑满释放”,但涡阳县法院见她在县看守所里疯了,且病情较重,不敢将其释放回家,遂找了一个借口,以她未交应赔偿的费用,又将她重新逮捕。

涡阳县有两个正直的干部对罗家的仗势欺人实在看不下去,对王清侠被迫害致疯非常同情,悄悄地借给王家1200元钱:“救人要紧!”王家将“赔偿费”送到县法院。王清侠终于被接回了家。

此时,王家人看到的王清侠,已不是1年前那个健康活泼的王清侠,她目光呆滞,家里人一个都认不出来,好像患了失忆症一样。王家人当即将她送入蚌埠市和南京市的精神病院医治,两家医院均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好端端的一个闺女变得精神失常,对父亲王胸宽来说是个致命打击。他从此一病不起,王清侠的姐姐王凤枝撑起了王家的门楼,开始了漫长而又艰辛的申诉之路。

一份迟来的无罪判决

1987年元旦,在一位律师的带领下,王凤枝冒着风雪赶到淮北,找到了新华社安徽分社著名苏廷海的家。苏廷海听完他们的诉说,立马赶到阜阳和涡阳进行了调查,半个月后,他查清了事实真相,并写了一份新华社内参《请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揭开了这起冤案的真相。

这份内参立即引起省里和阜阳地区领导的高度重视。1988年7月13日,阜阳地区中级法院再次作出终审裁定:“撤销涡阳县法院和本中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发回涡阳县法院重审。”

但是,1988年12月30日,涡阳县法院又作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判决。王凤枝再次为妹妹上诉。1989年8月17日,阜阳地区中院第二次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涡阳县法院的第二次判决。

苏廷海对此结果很愤怒,他再次赶到阜阳和涡阳调查此案,写出了又一部力作———《自有公理在人间》。苏廷海的“重磅炮弹”又一次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1玫红百合997年4月1日,已由地区改为市的阜阳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本案,并在当年6月12日,作出了“王清侠无罪”的判决。

好难得的一纸无罪判决书!好困苦的一次错案纠正!

为了这一纸判决,王胸宽忧郁成疾,重病缠身,此时已卧床不起多年。

王凤枝也已年过不惑,半边头发全白光了,还待字闺中。此时的她捧着镜子痛哭一场,感叹逝去的青春是那么的弥足珍贵!12年来,光上访的车票就装满了一大玻璃瓶。再加上给王清侠治疗精神分裂症,王家已变得一贫如洗。

姐姐踏上漫漫索赔路

1997年9月8日,在好心人的提醒下,大字不识一个的王凤枝又来到省城,委托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的有关条款,上书到阜阳市中级法院,要求国家赔偿。

有人讥笑她:农村人,也没个工作,蹲(牢)就蹲了,有啥可赔的?

还有人骂她:上访上出甜头来了,想从此赖着政府?

王凤枝理都不理这些闲言碎语,她认为她要求国家赔偿是有理的:法院错判我妹妹,把一个好端端的人迫害致疯,难道不应该赔偿吗?

1998年6月15日,阜阳市中级法院以对王清侠的羁押行为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实施之前,故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

王凤枝又向省高院递交了赔偿申请书。省高院也驳回了王清侠的赔偿申请,但特意在这张驳回申请书上注明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这无疑给王凤枝指明了一条索赔的正确途径。

王凤枝又来到省委信访接待室。在省委有关同志的过问下,1999年8月9日,涡阳县召CompositeAdvantage公司今年将提供新系列的灰色和米色简便桥开协调会,当场形成3条意见:1.按一级残疾人标准给王清侠发残疾证;2.减征王清侠农业税费的50%;3.每年中秋和春节给王清侠发放适当的补助费。

王凤枝当场表示难以接受,转身又坐车来到省城。

这一次,一位副省长作了明确批示:“给王清侠一次性困难补助12万元。”

2000年11月22日,省信访局再次召集省高院、阜阳中院、涡阳县委等单位的领导开会,落实王清侠的补偿问题。最后,考虑到涡阳县地方财政困难,将给王清侠的补偿确定为8万元。阜阳市解决3万元,涡阳县解决5万元。

要求追究迫害妹妹的人

8万元能补偿王清侠的一生吗?不可能!王凤枝虽然并不十分满意,但还是接受了这8万元的补偿款。

最叫王凤枝心理不能平衡的是,这起冤案把一个好端端的姑娘迫害致疯,时至今日造伪证的医生和违法办案的法官们没有一个得到查办。

王凤枝虽对法直穗小檗律条文说不出道道来,但她从律师那儿学得了一个法律常识:“作伪证是要追究刑事的。”

于是,王凤枝又踏上了漫漫上访路。她从县跑到市,但得到的答复是:“案件的卷宗早丢了,没办法查了。”

王凤枝一气之下跑到北京,找中纪委反映。2004年4月,中纪委将她的上访材料转交安徽省委查办。而与此同时,新华社安徽分社储叶来在该社主办的《安徽内参》上发表了《是谁在亵渎法律?》一文。

原省委书记王太华读了这份内参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省政法委彻查此案的相关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海深,省委常委、原省政法委书记孙金龙等领导也相继作了批示。去年8月起,省政法委专门组成了专案组到涡阳调查此案。

公理自在人间

3月24日,来到涡阳县石弓镇王凤枝的家。1985年所盖的那排新房如今已成了全镇最破旧的房屋,屋内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床上的床单虽很干净,但缀满了大大小小的补丁。王清侠似泥菩萨般坐在堂屋中一捡来的破沙发上,对于的到来没有丝毫的反应。

说到这20年来的伸冤之路,倔强的王凤枝眼泪哗哗而下:“我每年农忙在家做田,农闲就背上一大袋馍出门告状,有时馍发霉了,我也舍不得扔,吃下去就闹肚子。你问我睡在哪?大马路就是我的‘床’,走到哪儿睡到哪儿。苦,是吃尽了。”

日前,省政法委涉法涉诉投诉办公室的张剑锋处长在接受采访时动情地说:“这个案子的原始卷宗现在在我手里,从卷宗材料看,绝对是个错案,是当时的法院院长一手造成的。虽然这个院长和医生张某都已去世,但参与办案的几个相关人还在世,现已退休,从行政上虽没法处理了,但可以从党纪上进行处理。这个案子给王清侠造成那么大的伤害,一个人不处理,是交待不过去的。另外,考虑到王家的困难,还准备再给予适当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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